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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琼山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
海口市琼山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落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放收付。 一、招聘岗位 城乡居保业务经办岗位见习工作人员 (一)用工形式:薪资2000元,缴纳人身意外险。 (二)招聘人数:3名 二、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就业或见习经历、符合见习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16到24岁,未就业青年(不限户籍);海南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不限户籍);离校三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技师学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三、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式为面试。 (二)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安排,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复习参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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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内容 城乡居保业务经办 (一)报名形式: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报名时间:2020年3月1日-5月1日。 (三)报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查询二维码,毕业学年学生需出具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 工作地点:海口市椰海大道2-1号 社保大楼 报名咨询电话:0898-65893291
海南师大海口新海学校2021年招聘财务工作人员
为加快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21年春季,我校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一名财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2021年我校计划面向全省公开招聘财务人员一名,聘用按相关规定享受待遇,薪酬待遇为4400元/月(含五险)。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记录; 3、热爱财务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5、所学专业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6、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7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8:00——3月26日16:00; 报名地点:海南师大海口新海学校 报名方式: 1、应聘者请把个人相关资料发送电子邮件到xyzxx68718741@126.com。 2、现场报名,请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应聘表。 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还将对拟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时,按规定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科,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待定。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将电话通知。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5:5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复习参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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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指定时间、地点进行。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我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将在我校人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议人员,学校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1个月)。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谢老师,咨询电话:18898226518。每天推送各类海南省招聘考试信息长按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及时获取对话框回复“资料”获免费电子版复习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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